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塘沽律师解析--离婚时可否要求第三者给付损害赔偿?
发布:http://www.bhxqls.com 更新时间:2016-02-03 10:03:23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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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基本上不可以要求第三者给付赔偿,但是夫妻一方向第三方赠与的较大数额的财务如车辆房产等,无过错夫妻一方是可以请求返还的。

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第46条规定,存在“重婚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、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”的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都有权请求损害赔偿。

但是只能向过错方提起婚姻损害赔偿,不能向第三者提出。如果第三者占有夫妻共同财产,可以起诉要求返还或者赔偿。无过错方,在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及要求过错方给付精神损害赔偿金。

婚姻损害赔偿只能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,即夫或妻,而不能针对第三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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